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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为9级,原单位为赔偿单位。由于新的工伤单位不能接受,我今天收到了限期复工通知。如果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我还需要为带工伤手册去医院检查支付费用吗?

工伤赔偿 2023-01-17 2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和原单位协商
  • 你好,你可与单位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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