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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天前我出了车祸。当我停下来打开车门下车时,我刮倒了后面一辆有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有人驾驶的脚被划伤。医院诊断骨骼状况良好,脚背受伤,需要手术缝合。警方已经接到电话,交通强制保险也已经发放。对于交警责任的认定,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住院5天后,我已经为伤者预付了9500元。出院后,我负责将伤者转移到社区卫生中心进行治疗,直到伤口缝合线被移除。然而,伤口恢复缓慢,医院处理得不好。可能需要二次缝合。我现在该怎么办?赔偿要花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22-02-28 20: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司机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行人就有可能负全责
  •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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