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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了一家卡拉OK厅。我的朋友投了一些钱,准备年底和我一起分红。现在他从别人那里借了很多债,大约40万。现在想要钱的人经常来我的商店找他,要求他还钱。如果他和我是合伙人,我有义务回报他吗?

债权债务 2022-03-10 11: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一起经营的企业,盈利后其分红一般根据约定比例分配。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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