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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3月1日加入公司。到目前为止,老板还没有给我发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昨天告诉我明年不要来。我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3-11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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