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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1年3月25日放学后5点多,我儿子和几个同学在校园里打篮球。其中一人在抓球时被同学击倒在地,导致粉碎性骨折。现在仍然有一块钢板没有被拿走。当时住院费用约为2.5万元。经法医鉴定为9级残疾,取钢板费用9500元。你还有权要求赔偿吗?谁应该负责,我们可以有哪些赔偿项目?有急事。请尽快回来。非常感谢。

损害赔偿 2022-03-12 20: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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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粉碎性骨折,通过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请问还有权请求赔偿吗,该由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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