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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8月1日上班,试用期3个月,月薪800。我于2018年3月7日辞职。我向公司索要工资,但他说1月份的工资要到明年1月份才能发放,2月份的工资只发放给我半个月。我能在一月份拿到薪水吗?还有800个试用期,不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3-19 05: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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