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现在我不想卖了。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具体点。

合同纠纷 2022-03-24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 合同中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一)自始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有效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债务全部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是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但是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的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
    若是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的赔偿数额应该等于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之后能够得到的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