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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山区,一个家庭和一个孩子拥有两处宅基地的权利能否得到确认?

房产纠纷 2022-03-30 10: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请问土地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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