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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工地工作时受伤,住院一周。骨折了。他接受了手术并加了钢板。医生说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才能把它移除。费用由单位支付。我不知道该单位是否进行了工伤鉴定。我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04-27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工伤应该在病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员工应如何做: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处理流程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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