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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离婚协议时如何收取子女抚养费

离婚 2022-04-28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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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按月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首先可以采用协议的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变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了子女可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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