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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后,收回原单位工作时,如何计算工资标准?

劳动纠纷 2022-04-30 1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等等
  • 由企业依据职工技术、业务水平,所在岗位差别,以及学历、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本企业基本工资制度自行确定。其中对新录用已具有一定工作年限的职工(例如调动、再就业等)应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由企业参考本企业同岗位、同资历、同技能职工工资水平和在原工作单位工资待遇与职工本人协商确定其基本工资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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