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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月前离开了原来的公司。这家公司在芜湖。由于特殊情况,我当天离开,第二天没有上班。现在该付我的薪水了。经理不想付我薪水。他说我在试用期内突然离开了。我在2月20日工作,3月21日离开。我在工作中签了一份雇佣协议,突然辞职扣了500元。我想问,这个规定合理吗?我能拿到薪水吗?

劳动纠纷 2022-05-02 1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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