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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三个月,月薪2000元。一个月后,我问公司是否需要签订合同,但公司说没有。他于1月7日上班,4月19日被无故解雇。工资按20天计算,尚未支付。我能要求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是基于不到六个月的半个月工资。

劳动纠纷 2022-05-11 0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在实践中不要随意签订自愿离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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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4月19日无故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否按照不满六个月,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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