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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离婚精神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家庭 2022-05-16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对离婚赔偿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诉讼离婚的精神赔偿包括两方面,
    1、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等等。诉讼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遵循下列原则提出,
    1、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等等
  • 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无过错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不高的。法院判决无过错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大多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而在绝大多数案件中,这些赔偿数额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而言,所占夫妻财产比例是非常低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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