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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合同是否有效。我曾在福黄水泥厂工作,当时持有1000元的股份。我于2003年离开。当时,我不得不转让我的股权。我只是签字,公司负责人只是签字,没有盖章。我没有封住我的手。我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2-05-22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签字需要深入的研究到底是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只是公司的普通员工。假如是法定代表人其签字的行为就代表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俗称代理行为,合同有效。而普通员工必须有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才有效,不然合同依旧是效力待定的,要注意是多次签订,偶尔一两次还不行
  • 《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不是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如果本人不进行追认或签字人未征得股权所有人授权,其转让协议属于无效

  • 1、股权转让合同是债权债务的契约,是一种债权行为,其效力认定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判断。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要具备缔约能力的主体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公司股东作为出让人与受让人就股权的转让达成意思一致,股权转让合同即应成立。合同依法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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