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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你一件事。我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我于2012年加入该公司。2013年,由于身体原因,我回家做手术。2014年,我回到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也于2014年签订。该公司今年迁至石家庄,现已离开北京。我不想去石家庄。公司会赔偿我吗?如果我得到补偿,我如何与公司沟通?此外,劳动合同规定我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如果我开始在公司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每周工作6天以上,我该如何计算?我没有申请社会保险,请原谅

劳动纠纷 2022-06-12 1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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