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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向我借了1万多元钱,并隐瞒不还。有一张借据。当我想到在法庭上起诉他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我仍然需要一张转账凭单。我把它以现金借给了他。我现在怎么能起诉他?

债权债务 2022-06-21 12: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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