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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2017年4月17日加入公司,仅于2017年10月缴纳了五份保险。支付基数为3159。2009年4月19日补交保险需要多少滞纳金?个人是否需要支付该部分的滞纳金?

劳动纠纷 2022-06-26 0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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