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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小心撞到了高速公路上的护栏,然后不假思索地离开了。现在公路管理局已经找到了。如果你赔偿了道路损坏,你还会去交警大队处理吗?

交通事故 2022-07-12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赔偿造成的损失即可
  • 你好,如不服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财产损失事件,可由当事人双方现场协商解决,如遇到责任划分、赔偿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应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可在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继续协商赔偿事宜,并叫上各自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要现场勘察,定损出险等,如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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