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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咨询详细信息询问我是否是一名餐饮工人,以及我在试用期内是否收到了工资。我还为他签了一份三个月的合同。现在我有急事要离开。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07-31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是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对方是否时候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出勤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 即使是试用期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双方就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时一次性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支付工资报酬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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