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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22-08-03 0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规定,业主有权更换物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 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但是需要业主委员会做出决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等
  • "要认定物业管理合同有效的,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接受,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二是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实际履行的客观事实。只要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因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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