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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18岁以后,继续上大学,另一半的抚养费还会继续支付吗?

离婚 2022-08-04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就读大学的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非直接抚养方已经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一直到子女18岁为止,但是给付期限不是绝对的,如果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18岁子女,是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抚养费的方式以及标准双方协商即可,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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