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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强制执行,欠款人有房产,欠债十几万,国家。房屋可以拍卖还债吗?

案件执行 2022-08-08 15: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申请查封后需要向执行局申请执行立案,委托评估后向社会公布房产信息,进行拍卖。《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 法院执行房屋的流程:第
    一、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第
    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第
    三、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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