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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二手房卖方,我们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买方同意在1月15日前完成转让。然而,由于买方和中介的各种原因,我们最终将转让推迟了10天,并在1月25日推迟了我们做其他事情。我方遭受经济损失,并根据合同规定与买方协商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但买方拒绝支付。所有权转让后,我们将为他在房子里再住四个月腾出空间。根据协议,我们将在所有权转让后的第15天向他支付月租金。根据合同规定,买方应支付的10天违约金为17000英镑,我们通常需要支付的租金为20000英镑。如果买方拒绝支付违约金,我们能否从租金中扣除违约金,然后支付剩余的3000元租金?这可行吗?另一方未承认其违约,并拒绝支付违约金。它还说,如果我们不按数量向他支付租金,我们将违反合同。如果他想为此起诉我们,对我们来说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2-09-14 1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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