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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我去工作以来,我所在的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我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9-15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费的,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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