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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年底买的精装修的房子,本打算18年年初准备验收后收房,可知道房子一直没验收通过,主要也是房子墙面和一些小问题,后面又去一次准备验收收房,可曾想到楼上漏水,就这样反复修缮了次才好,请问下这种情况下,物业费要交吗?按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说法是,在18年3月就要开始交,从收到一个什么文件开始算起,事实上那个文件也没收到,寄到了户口所在地去了,就在前几天物业才搞好,让去收房,在此期间,这个物业费要不要交呢,谢谢

合同纠纷 2022-09-30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房前需要缴纳的费用有:面积正负百分之三多退少补的房屋面积差价;按业主的产权面积交纳的物业费;按房款2%至3%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纳的供暖费等。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一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也不能不交物业费。业主一旦接受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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