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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朋友手里买了门头房,其中有一个租户和前房东签的租赁协议,要2021年到期!我现在不想租给他,怎么才能把他撵走。他以合同不到期为由拒绝搬走。我已接手半年,这半年也没有给我租金。

合同纠纷 2022-09-30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终止租户拒绝搬出的,房东可以依法起诉。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租户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没有到期租户不搬走是合法的。房东与租户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即合同到期后,租户应当搬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合同到期后租客不搬走的,房东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走,或者要求其续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均拒绝的,出租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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