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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套房通过中介想出售,买家交了定金,卖家没有签合同,但是我又不想卖了,承担法律责任吗?

房产纠纷 2022-10-01 0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交了定金后对方不卖了属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买卖双方在买卖房屋达成一致意见后,卖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卖方将全部定金返还给买方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屋买卖中介责任有:

    (一)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责任;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房屋中介无权收取定金,经卖主许可的除外。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无权与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合同或向任何一方收取定金,在未取得卖主授权的情况下,向买主收取定金属于越位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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