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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婚前买了一套按揭商品房,还房贷需要十年,婚后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婚后也没有叫她妻子一起还贷。

离婚 2022-10-01 1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没有特殊约定的,不管多久都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无论结婚多久都不能成为共同财产,只有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买房子婚后还贷款的房子,如果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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