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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在中介那租的,最开始房间总跳闸像中介反应过问题,后来电表开始有电流声有时冒火星,也向中介反应过,都没有收到音信,最后电表半夜着火全屋断电,请问中介有责任吗,租客可以要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2-10-02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中介租房产生纠纷如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中介应当承担责任;如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或与房东发生纠纷的,中介可以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房屋租赁产生纠纷的,房屋中介有没有责任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纠纷的原因与中介无关的,中介不需要承担责任。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产生中介租房纠纷时,中介存在过错的具有责任,中介无过错行为的没有责任。租房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仅限于租赁双方当事人,中介公司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如实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不存在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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