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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2万块钱,之前申请过强制执行,后因各个原因中断了,现在恢复了执行,但是打电话到法院一而再的推迟,对方账户已被冻结,想问一下恢复执行之后多久可以拿到钱呢?

案件执行 2022-10-04 06: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出现民间借款纠纷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调解后对方还是不还钱的,在两年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过了强制执行期,当事人不能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要追回债务只能与债务人协商看其是否愿意主动偿还债务,已不能再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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