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因为工作的事和领导吵架了,他就故意不让我加班,别的同事都加班,就我自己不让加班,还说让我以后都上八下五双休,一个班都不让加,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04 1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导要求加班直接拒绝。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加了班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罚款。另外强迫加班的还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费,不给加班费的,也可以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