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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养狗,售卖宠物,家里除了冬天以外,无法开窗。太难闻。给物业反应很多次也不处理。现在收取物业费用,我拒交,等什么时间给处理好了,我在交费用可以吗。可以

房产纠纷 2022-10-05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公司会先进行催告,经过催告后仍不交,物业公司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通常会强制要求交纳物业费、滞纳金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物业服务不好可以拒交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应当交纳管理费,但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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