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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遛狗不牵绳,我骑电动车撞到了狗,我有责任吗?现在不知道狗的状况

交通事故 2022-10-05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正常行驶撞死狗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只对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做出规定。可先报交警部门沟通处理,然后看对方是否办理狗证,以及狗主是否对狗的行为有管束,这些都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如仍有纠纷则由辖区派出所调解处理,处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有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骑电车带人被撞可能有责任。骑电车只有带人这个行为的,那么无责任,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那就有责任。但具体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骑电车带人违反交通规则被撞有责任。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的,无法确定责任时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处理,交警根据双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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