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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6个月,我是女方想要孩子抚养权,男方能要走吗

离婚 2022-10-05 2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方法: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抚养权的问题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2到8周岁的孩子双方可以协议抚养,协议不成法院判决;8周岁以上的孩子就要考虑他自己的意愿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孩子给男方能要回抚养权。女方可通过诉讼或的协议方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如双方能就女方要回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一致,那么女方可以通过协议变更的方式让自己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议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法院审理后认为女方确实更适合抚养孩子的,可以让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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