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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晚上声音大,孩子跑动蹬蹬蹬的声音,一直到晚上12点左右,我家孩子才8个多月哄不睡有声响就睁眼,我白天还要工作就算上去敲门,也不是很管用,敲回门他们就得打他们孩子一顿,然后就是他们孩子哭然后就是踏踏踏收拾的声音,等安静了都凌晨了。想咨询下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2-10-05 2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小孩乱若是在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的属于扰民。若是孩子的家长对此又不闻不顾的,受害人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个人自己的权益。若是行为人有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 小孩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处理:
    1、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2、受害人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小孩遭遇家暴,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处理。遭遇家暴的,应当及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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