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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父母不同意,跟男方要26万彩礼,男方拿不出那么多,认为男方不是好人,女方父母不让我们见面,还让打掉我们的孩子,如果走法律会怎样。

离婚 2022-10-08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婚先孕的情况下,彩礼的处理:退还彩礼的条件一般有: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未婚先孕但分开的,彩礼应该退还,因为赠与彩礼的条件是以双方结婚为前提的,双方并未结婚,因此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1、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4、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再减少5%至2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登记生孩子了,由于双方没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之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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