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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过钱却收到了还款信息,信息上的名字不是本人的名字

债权债务 2022-10-09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借钱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公民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借别人钱了首先要写明名称是借条,其次应当写明当事人的信息,如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再写明借款原因、借款数额、借款时间与期限,之后写明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等,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你好,你有跟对方核实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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