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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导致三轮车司机受伤,现在保险公司只愿意垫付1万八,其余的要我们自己垫付,后续的boot都是应该有保险公司来承担我调解吗?

交通事故 2022-10-09 15: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如果已经弥补了受害者的损失,那么车主不要赔偿。保险出险的赔付都是限额的,出险时,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如果约定的赔付属于大于等于需要赔偿的数额,车主本人就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当事人若在车祸中被认定为全责,保险公司会首先进行赔偿,若赔偿限额不够的,再由当事人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调解后的赔付方式:
    1、当事人依法购买了保险的,先由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承进行赔付;
    2、不够的部分,由当事人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补充赔付;
    3、仍然不够的,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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