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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个供应商的货有问题,然后联系不上了,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2-10-10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投诉公司该打以下电话:
    1、涉及消费产品纠纷可以打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电话或者拨打12315;
    2、涉及劳动纠纷的,该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或者拨打12333。投诉人应当说明投诉公司的基本信息和事件经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当消费者与销售商、生产厂协商不成后,就应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向自己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被投诉单位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具备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2、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根据投诉反映的问题转交被投诉单位,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和答复;或转请政府有关部门按国家政策、法规处理。 有些重要投诉,协会将派人调查、解决;对一些不了解有关政策规定的投诉,协会将向消费者作解释。协会对所有投诉均及时作出答复。法律依据:
  • 欠供应商的货款,在法律上可由购货方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供应商可请求购货方及时支付货款,或请求购货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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