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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逆行)与电动滑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车对方左腿关节骨折、韧带断裂,已报交警。交警划分自行车主责,对方次责,且已垫付手术费和医疗费,对方还在住院期间,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2-10-11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轻伤,对方需支付的赔偿是:
    1、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2、对于交强险之外,应当由对方赔偿,对方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
    3、按照法律程序理赔,需要提供医疗病历本、医疗费发票、收入证明及误工损失证明。车辆损失应当提供购车发票,折旧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被认定为全责,且对方伤情为轻微伤,要按照其进行治疗花费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标准进行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轻微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必要的医疗费、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治疗所产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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