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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房款已到监管账户,原房主不去领,算是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22-10-12 0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订立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一房多卖;房屋被限制交易;中介公司暗箱操作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 "二手房房主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卖方不收取买方的全部存款,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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