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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在医院打了一针止痛针出现了过敏反应,当即就晕倒了,送重症监护室3天了,脑部损伤,医生在打之前没有做皮试,这个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

损害赔偿 2022-10-13 09: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冷静下来,医务人员要及时将事情上报上级处理,患者方也要积极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患者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遭遇医疗纠纷,家属不要过于慌乱,应该及时冷静下来,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根据相关项目计算赔偿费用,并和医疗机构协商或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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