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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内,房东要卖房,租客提前退房,能否拿回押金和剩余房租?租期内,房东也没提前打过招呼,突然有一天说房子要卖,要带人来看房。后来我嫌一整有人来看房麻烦,就跟房东说,找到合适的房子就搬出去。现在搬完,房东不给退剩余房租。我有权拿回押金和剩余房租吗

房产纠纷 2022-10-13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在租期届满后不退租的解决方式为:能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租客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若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租客合同未到期搬走如果约定退押金是需要退的,约定不退的就不退。同时,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租赁房屋到期后,承租人拒绝搬的出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续住,支付租金;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如果承租人不续租,也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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