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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工厂签的三个月小时工,超过8小时后,平时加班和周末加班,加班费怎么算?还有我是在上夜班,跟大主管和夜班领班都请过假了,请的今晚一个班,当时白班班长在场,强制要求我一个人明天倒白班,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13 2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每天多上了半个小时班,如果属于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不支付加班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一个星期至少安排休息一天。法律依据:每天多上了半个小时班,如果属于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不支付加班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一个星期至少安排休息一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如果被安排在工作日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的时薪应该不低于工资基数的150%。加班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员工自愿在单位加班的,一般不可以索要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依法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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