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个做工程的,有个工程包给了别人,他干一半不干了(有录音他自己说他不干的),双方之间没有签署合同。现在已经给付了百分之50的费用。现在材料费用也支付了,现在他要求把剩下的一次性都付清,但是现在流动资金没有那么多。与他协商分批支付签署协议他不同意,并且阻拦现场施工。应该怎么办。并且他在一半工期的时间只完成了20%的工程量。现在剩下的工期肯定无法完工。应该怎么办

建筑工程 2022-10-15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方法是: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对方拒绝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书写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准备施工合同等证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你好,建议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