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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贷上贷了10万块钱,钱没到我卡上,,合同已经签了,我需要还这笔钱吗

债权债务 2022-10-19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贷没收到钱,不代表合同已经成立。网上已经提交申请并通过后,合同已经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网贷阴阳合同合法的是需要还的。《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网贷钱没收到电子合同签了不需要还款。签订网贷电子合同后,如确有证据证明借款没有到账的,属于贷款方尚未履行主要的放款义务,借款方无需还款,一并可以追究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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