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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肇事全责方,认可给对方修车,但对修车价格存在异议,在协议中注明了,后期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22-10-19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履行完毕后,受害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次起诉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有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后车全责却不给修车,如果车主已经购买了保险,可以先去保险公司理赔让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可以将肇事者与保险公司共同起诉至法院。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车辆修理费用和鉴定的损失不一致的,如果实际维修费用高于车辆出险定损的费用,那么可以与保险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由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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