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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孩的不想养了,怎么办?孤儿院收吗?

婚姻家庭 2022-10-20 1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孤儿院领养孩子不要钱,但是收养人要符合领养条件,并且要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收养人要符合的条件是自己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能够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没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收养孩子时应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 收养依照法律规定是需要经监护人同意的。如果监护人送养孤儿,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收养需要经监护人同意,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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