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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工费怎么算
  工伤护工费、医药费报销、住院费用支付,都是工伤保险中的关键问题。护工费按职工生活自理能力程度计算,医药费报销需提交相关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住院费用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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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工费怎么算
雇员受伤雇主如何承担责任
  雇员受伤时雇主如何担责?根据法律规定,雇主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发包人或分包人若未尽审慎义务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何计算各项赔偿费用?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工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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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伤雇主如何承担责任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如何办理赔偿?赔偿流程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若已缴纳,劳动者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待遇;未缴纳则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发生纠纷时,可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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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如何办理赔偿?赔偿流程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若已缴纳,劳动者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待遇;未缴纳则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发生纠纷时,可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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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期限是多久呢
  工伤赔偿期限因情况而异,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认定,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限为一年。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期限也有明确规定。务必把握时间,确保权益。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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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期限是多久呢
南宁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做
一、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1、伤残等级鉴定一般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意外事故伤残需要鉴定哪些意外事故伤残的鉴定: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南宁工伤鉴定在什么位置
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南宁工伤认定10级,已经离职3个月,不知道怎么索赔,赔偿项目及流程
完整描述下情况!您现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意见感谢感谢!
2017年在福建工厂做工挨工伤住院报销没有完,2024年想拿发票回广西南宁报销得吗南宁报销得吗?
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工伤报销是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待遇审核后下发的医疗费用或者其他补贴费用。而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需要有正规医院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的。 所以必须要使用发票原件进行报销。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孕妇流产,是否有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无过错情况下,公司不承担工伤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怀孕女职工有没有向公司请孕期假且公司没有批准司有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女职工向公司隐瞒了怀孕的事实;公司有没有相关的制度对怀孕女职工进行调岗和劳动强度的保护且该女职工是否知道相关规定;另外公司给该女职工缴纳了医疗生育保险,可以按生育保险流产待遇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爸中风坐轮椅居然卖农药给他卖药,他们有法律责任吗?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我在工厂工作的时候,做了工伤鉴定和残疾鉴定,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金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员工工作时间,公司用不负责?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在上班时间履职,出现非己方责任的事故后,公司有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员工有过错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则是公司承担责任后,向员工追偿。 如果出现非己方责任的事故之后公司员工不承担责任,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义务;见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南宁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工伤赔偿的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3)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广西南宁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 标准: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 工伤保险待遇 。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 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 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在南宁市工地工人受伤公伤误工费标准是多少钱一天
法律分析 在工地受伤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人左上臂骨折工伤鉴定要到南宁哪家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伤残鉴定的申请表、职工个人的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左上臂骨折工伤鉴定要去南宁哪家医院做伤残鉴定
一、伤残鉴定去哪做 1、伤残鉴定个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其中也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因工伤导致的伤残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伤病情材料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本; 4、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南宁司炉工的高温费用吗?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 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 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南宁工伤死亡可以赔偿多少钱?
工伤死亡的赔付费用包含: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br/>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r/>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br/>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南宁门诊慢性病待遇卡更换定点医院办理指南
如果当事人要更改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去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来申请更改,请工作人员变更为其他的医疗机构;或者当事人可依法在社保经办机构的官方网站上申请更改,或者按指示自行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br/>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br/> 第二十八条<br/>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br/> 第二十九条<br/>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br/>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肺结核已经痊愈了,不是活动性肺结核,南宁市疾控中心还是不给办健康证怎么办
你好,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取保候审
南宁八级工伤要多少钱?我是南宁的雇主。
法律分析:八级工伤涉及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等费用。不同的项目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其中,医疗费根据正规发票核算,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